澳門通通識:認識性罪行

特區政府於今年六月正式通過了對《刑法典》性罪行的修正案。這次修法增加或修改了哪些內容呢?「澳門通通識」一連幾個帖文,帶你認識澳門有關性罪行的相關法例。

以往,按《刑法典》第一百五十七條規定,強姦是指強迫性交以及肛交,而強迫口交只構成性脅迫罪。由此,本次修法意見則認為,強迫口交對被害人性自由侵害程度同樣重大,故將強姦定義擴展,強迫性交、肛交、口交之行為皆為強姦行為。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