ERROR 451

當火焰燃燒到達華氏451度,所有記錄人類智慧、歷史、光輝和錯誤的典籍都將灰飛煙滅...... 但火卻燒不毀被壓抑的靈魂。

學校為候選人拉票,是扭曲了公民教育?

2017年09月11日 於 #2017年澳門立法會選舉

早前有學校向家長派發通告,「推薦」家長投票給某組別。此舉引來網民嘩然,但根據澳門 #選舉法#選管會 指引,#非公立學校 向師生及家長宣傳立法會選舉或候選組別 #並非違法

撇開法律觀點,學校為候選人宣傳又是否符合 #教育理念 ?@ERROR451 訪問了澳門教育工作者 #黃素君 ,進一步探討議題:

立法會選舉對 #教育界 有何意義?
黃:我覺得立法會選舉是社會大事,是重要的公民教育。

學校向家長為某些候選人拉票,這個做法有問題嗎?
黃:學生和家長處於 #不平等權力關係 ,這部分跟其他同鄉會或社團有沒有 #利益輸送 、有沒有請食飯,其實是很接近的事。所以我覺得學校要很清楚究竟自己在做甚麼。
所謂的不平等是由於學生及家長的 #議價能力低 ——家長已經把小朋友交託給學校,他們會擔心學校用甚麼目光去看待小朋友。如果學校邀請家長出席拉票活動,家長選擇 #不出席 ,家長會擔心學校會否覺得他們不支持學校,日後甚至會「歧視」自己的小朋友。

有學校稱他們為候選人宣傳是 公民教育的一種,你同意嗎?
黃:對於有學校在通告中指自己是在推廣「公民教育」,他們是利用了公民教育的包裝去正當化自己為候選人拉票的做法,亦讓整件事「更易入口」……學校做助選是可以,教育暨青年局亦好難干預,但請不要把助選包裝成為一個公民教育。
只宣傳單一組別是扭曲了公民教育,並且騎劫了家長。公民教育的核心就是讓學生有 #獨立思考#理性分析 。只宣傳單一個組別,如何理性分析、獨立思考?助選和公民教育是兩碼子的事。

有些學校或要求老師為候選人做勢,或者是安排候選人向老師拉票。做法有問題?
黃:老師和家長一樣,都是陷於尷尬和兩難。難道學校安排了老師參與活動,老師可以向校長say no?再加上老師已經是一個獨立的公民,在權力不對等的關係下,老師被逼出席這些活動,老師其實是沒有選擇。

學校如果讓候選人入校,應如何處理?
黃:所以如果學校用開明的態度,真的(想令選舉)變成學生學習經驗和公民教育,即像 #論壇 那樣,邀請不同的候選人去學校跟學生講解宣傳,而不是 #個別組別
而選舉的宣傳期只有兩周,學校較難在短時間內安排所有組別到校宣傳。但其實學校可以播放澳廣視選舉論壇給學生觀看,然後要求他們總結每組的政綱,也是個很好的公民教育。如果只有一組,就「唔做好過做」。

(內容經ERROR451編輯) (完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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